【公務員宣誓】張建宗指公務員絕對有責任擁護《基本法》 宣誓具重大標誌意義
發布時間: 2021/01/17 10:44
最後更新: 2021/01/17 10:45
港府近日發通告,公布要求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,需於四星期內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。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,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不單是短短誓詞或一紙文書,展示了公務員隊伍擁護《基本法》和效忠香港特區的忠誠和承擔。
張建宗今早(17日)發表網誌指,擁護《基本法》、效忠香港特區、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,是《基本法》和《公務員守則》下公務員的一貫責任,亦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一貫的期望和要求,所有公務員均須明確知悉並接納這些基本責任。
他又指,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,是對其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,並且讓他們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責任、承擔和要求,有助進一步保護、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,並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。
港府日前已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,公布為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宣誓或簽署聲明的要求。所有在該日前受聘的現職公務員,須簽署聲明擁護《基本法》、效忠香港特區、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,公務員須在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,受聘擔任高級職位(如部門首長)的公務員並須宣誓。
他強調公務員是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份,絕對有責任擁護《基本法》和落實「一國兩制」,而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不單是短短誓詞或一紙文書,實則具有重大標誌意義,展示了公務員隊伍擁護《基本法》和效忠香港特區的忠誠和承擔,有效加強公務員在這方面的意識,進一步明確了責任和要求,並具體地彰顯出來。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責任編輯:郭詩詩